以下資料摘至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
_簡要版1011106(扣費義務人)-new.doc
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
~扣費義務人篇~
我國實施全民健保以來,國人不分貧富,在生病時都能從這項社會保險制度獲得妥適的醫療照護,由於保費低廉、給付範圍完善、就醫便利,不但民眾高度滿意,也成為世界學習的典範。然而,因為人口老化、醫療科技進步、給付項目增加等因素,逐漸浮現財務失衡的困境。為使健保永續經營,立法院審議通過二代健保法,業經總統100年1月26日公布,行政院核定102年1月1日實施,以推動更切合民意並符合實務需求的二代健保。
依財稅資料顯示,個人綜合所得約有60%來自經常性薪資所得,健保費若僅依經常性薪資計徵,未納入其他所得,易形成不公平現象。因此,二代健保規劃對於民眾未列入一般保險費計費的其他所得,如高額獎金、兼職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及租金收入等,計收補充保險費;另投保單位(雇主)每月所支付薪資總額與其受僱者當月投保金額總額間之差額,亦增列為計費基礎,收取補充保險費,以落實量能負擔的精神,提升保費負擔的公平性。
目前所得稅已採就源扣繳,補充保險費的扣繳作業規劃方向與所得稅的扣繳作業相似,健保局除編撰了補充保險費扣繳實務手冊,另規劃相關的電腦作業,未來將提供單位、企業及扣費義務人參考使用,但二代健保開辦第一年仍需仰賴企業單位開發新的作業系統因應新制度實施,以方便進行扣繳作業。
二代健保實施後,扣費義務人如有給付民眾特定所得或收入時,
應代為扣繳補充保險費。
註:
1.補充保險費的計費所得或收入達下限時,以全額計算補充保險費;
逾上限時,則以上限金額計。
2.扣費義務人得先就單次給付金額達2萬元的利息所得扣取補充保險費;至單次給付金額達5,000元且未達2萬元的利息所得,如扣費義務人未於給付時扣取,則須於次年1月31日前造冊彙送健保局,由健保局逕向保險對象收取。
健保局是否提供查詢免扣取補充保險費資料管道?
基於個人資料安全及便民服務考量,健保局提供下列免扣取補充保險費之查詢管道:
一、 透過健保局網站(http://www.nhi.gov.tw/)查詢(限60,000筆以內)
(一) 連結至健保局網站補充保險費作業專區/投保單位及扣費單位申辦服務及查詢/使用憑證專區,使用憑證登入後,即可進行單筆線上查詢或上傳檔案批次查詢。
(二) 若以檔案上傳方式進行查詢,健保局於比對後,會將查詢結果資料檔案回傳至健保局網站的憑證專區,屆時可至健保局網站之憑證專區下載,以作為免扣取的依據。
二、 以媒體交換方式查詢(建議60,000筆以上)
(一) 將欲查詢資料檔案產製媒體(光碟),送至健保局進行查詢。
(二) 健保局受理比對後,將查詢結果產製媒體,回復扣費義務人使用。
三、 查詢資料自查詢確認之日起2個月內有效;以上查詢之媒體格式置於本局網站補充保險費作業專區。
哪裡可以取得補充保險費繳款書?
一、 利用網路或列印軟體列印繳款書
至健保局網站(http://www.nhi.gov.tw/)補充保險費作業專區/投保單位及扣費單位申辦服務及查詢/補充保險費繳款書列印,輸入相關繳費資訊,或下載列印軟體,列印繳款書繳費。
二、 倘無法透過上開管道列印繳款書,則可電洽或親赴健保局各分區業務組申請列印繳款書服務。
應於所得或收入給付日的次月底前繳納補充保險費,得寬限15日。寬限期滿仍未繳納,則自寬限期滿的翌日起至完納前1日止,每逾1日加徵應納費額0.1%的滯納金,滯納金上限為應納費額15%。
一、 便利商店繳費(自付手續費3元)
二、 自動櫃員機(ATM)繳費(跨行者需自付手續費)
三、 網際網路繳費(需有讀卡機設備,且自付手續費)
四、 約定委託取款轉帳繳費
扣費明細如何申報?
一、 補充保險費扣費義務人,應於每年1月31日前,將上一年度扣繳保險對象補充保險費的明細資料,採媒體、網際網路或人工書面彙報健保局查核。
二、 扣費義務人於繳納補充保險費時,已一併填報扣費明細,且以電子媒體方式彙送健保局者,則不需再辦理年度申報。
三、 營利事業有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或機關、團體裁撤、變更時,扣費義務人應隨時就已扣繳保險費金額,於10日內向健保局申報扣費明細。
溢扣或少扣時如何處理?
補充保險費扣費義務人發生扣費額與規定不符時,如有溢扣款情形,扣費義務人應退還保險對象。保險對象於知悉被溢扣時,自被扣取日之次月起6個月內,向扣費義務人申請退還,逾期得改向健保局申請退費。如有少扣時,應由扣費義務人補足,並得於事後向保險對象追償。但依據向健保局查詢確認資料(自查詢確認之日起2個月內有效),致有少扣之情事者,免予補足、追償。
若還有疑問該如何取得相關資訊?
健保局目前正積極規劃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收繳相關作業,且陸續辦理各項宣導,敬請 貴單位涉及人事、會計、出納等部門密切關注相關訊息,並配合後續作業。如有疑問請至健保局網站(http://www.nhi.gov.tw/)「健保政策區」的二代健保專區查詢或請洽健保局免費諮詢服務電話0800-030-598或健保局各分區業務組(聯絡電話如下),俾提供適切的協助。
案例2:兼職薪資所得
甲公司派員工張先生擔任乙公司的董監事,乙公司於102年12月給付張先生1,800元董監事酬勞(所得稅代號50),應如何扣繳補充保險費?
說 明:因為乙公司給付張先生的董監事酬勞尚未達補充保險費扣繳下限5,000元,故無需扣取補充保險費。
案例3:執行業務收入
王先生是醫院的受僱醫師,投稿天天日報社2篇文章獲得刊登,天天日報社於102年2月給付王先生稿費6,000元,應如何扣繳補充保險費?
說 明:天天日報社給付王先生稿費6,000元時,應扣取補充保險費120元(6,000元×2%=120元),並於102年3月底前繳納給健保局。
案例4:股利所得
李先生為吉利公司101年的負責人,在職期間皆以負責人身分在吉利公司參加全民健保,投保金額均為18萬2,000元。該公司在102年8月分配101年度的盈餘給股東,李先生獲配的股利總額為1,300萬元。請問吉利公司如何扣繳李先生的補充保險費?
說 明:1.已列入投保金額計算的股利所得(免予扣取補充保險費):
18萬2,000元× 12個月=218萬4,000元
2.應計算補充保險費的股利所得:
1,300萬元-218萬4,000元=1,081萬6,000元(超過上限)
以上限1,000萬元計算補充保險費
3.吉利公司應扣取補充保險費:
1,000萬元×2% = 20萬元
4.吉利公司應於102年9月底前將補充保險費繳納給健保局。
案例5:利息所得
幸福銀行於102年6月20日給付傅先生定存利息25,000元,要如何扣繳補充保險費?
說 明:幸福銀行在102年6月20日給付傅先生利息時,應扣取補充保險費500元(25,000元× 2%=500元) ,並在102年7月底前將補充保險費繳納給健保局。
案例6:租金收入
正正企業社向林先生租房屋,每月租金10萬元,雙方約定於每月1日給付租金,正正企業社要如何扣繳補充保險費?
說 明:正正企業社在每月1日給付林先生10萬元租金時,應扣取補充保險費2,000元(10萬元× 2%=2,000元),並在次月底前將補充保險費繳納給健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