閉鎖性鎖骨骨折--
2012/11/04 媽咪騎機車載著寬寬中午出去買午餐
回家途中在離家不遠的路上~ 發生跟機車相撞的意外><
對方是20幾歲的小夥子從巷子騎很快的速度衝出來
我們是剛轉彎轉進另一條路~我又載著兒子~所以我騎的速度很慢~但是還是反應不及
當場90度的相撞~媽咪的左邊肩膀直接撞到地上~媽咪第一個反應是看看兒子有沒有怎樣~
還好沒事~真是不幸中的大幸!!!
媽咪被救護車送往急診就醫~因為肩膀很痛~只能舉高到45度~動的時候鎖骨會有嘎嘎的感覺
心想鎖骨應該骨折了><
下面是~在急診照的X-ray
醫生說有閉鎖性鎖骨骨折~但還沒移位!
所以說暫時不需開刀~須用三角巾固定支撐~門診追蹤!!! 還好不用開刀~~~
但是隔3天門診追蹤又照一次X-ray
糟糕!!鎖骨骨折已經移位了~~醫師告知要開刀做固定
唉~~還是要開刀!!!
這是媽咪生平第二次開刀~第一次是剖腹產~好緊張和莫名的擔心~因為事事難預料阿!
還好~順利完成手術!
這是行開放式鋼板復位術~術後照的X-ray
自費 打骨泥~可以促進骨頭的生長癒合~好貴! 0.5ml就要16500元!~ 還好有保意外險和住院醫療險!!!
總共住院住了5天
現在在家休養中~~~~
淺談閉鎖性鎖骨骨折:
骨折原因及類型:鎖骨位置表淺,易發生骨折。間接暴力造成骨折多見。
跌倒時手或肘著地,外力自前臂或肘部沿上肢向近心端沖擊;肩部著地更多見,撞擊鎖骨外端造成骨折。
多發生兒童及青壯年。
鎖骨骨折絕大多數可用非手術治療。但對有明顯移位的鎖骨骨折,單純手法復位很難達到骨折良好的復位,
而外固定亦不能維持骨折的良好對位,僅能達到解除骨斷端過度的異常活動,維持骨折端在一定的畸形位置
愈合,局部可遺留明顯畸形。
鎖骨中段骨折佔鎖骨骨折的80%。
鎖骨中段骨折恢復良好,大部分不須開刀,只要用「八字肩帶」將肩膀固定,保持向上和向後的位置即可,
可加用三角巾來支撐手臂重量,減輕骨折部分疼痛,十日後可取下三角巾。
大人鎖骨骨折約需固定六週才會癒合堅固,而小孩約二到三週即可變得堅固。
中段鎖骨骨折何時需手術治療?
Painful nonunion,Multiple trauma,Open fracture,Severe malposition and tenting the skin,A persistent
separation of the fracture with a gap more than half the diameter of the clavicle,Additional fractures to the
lower extremity that do not allow full weight bearing and assistive device must be used,Neurovascular
injuries.
補充說明 ~汽機車強制險理賠項目:
單一事故(如機車自行滑倒、撞電線桿、牆壁、橋墩、行人等)致駕駛人受傷或死亡,是不在賠償
範圍內,可選擇加保「附加駕駛人傷害保險」以增加駕駛人保障。
◎車禍事件發生後,受傷人員即可申請強制險醫療給付,採無過失主義。
◎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每人最高以20萬元為限。
◎住院或出院期間,醫生囑咐需要看護照顧,每日1200元,以30天內為限。
◎醫療所屬交通費用: 救護車、出院、轉院及門診往返之交通費用,最高2萬元。
◎殘廢給付:殘廢程度分為15等級200項,金額從4萬元至160萬元不等。若受害人同時有相關之醫
療費用,可一併申請,合計最高180萬元。
◎因車禍造成頭部、顏面及頸部受損、導致遺留醜陋疤痕、線狀痕、凹痕… 女性最高理賠42萬,
男性最高26萬。
◎死亡給付:每人死亡給付為200萬元,受害人死亡前之相關醫療費用,可一併申請,合計最高
220萬元。
◎若對方肇事車逃逸或無投保強制險,只要有報案紀錄即可申請與強制險相同項目之交通事故補
償金。
申請保險給付或補償
一、當汽車交通事故發生時,加害人使用或管理之汽車,若已依本法規定投保本保
險,可向該保險公司請求保險給付。
二、 下列情況,請求權人得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 點進去 )
(一) 事故汽車無法查究。(對方肇事車逃逸)
(二) 事故汽車為未保險汽車。(對方無投保強制險)
(三) 事故汽車係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或管理之被保險汽車。(對方肇事車是
被偷、搶、盜用)(94年2月6日以前發生,應向保險人申請保險給付。)
(四) 事故汽車為無須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車。(但在94年2月6日以前發
生者,不適用)
三、向何人申請補償金
本基金為方便請求權人申請補償金,對於受理補償請求、調查、審核及給付業
務,目前係委託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保險公司代為處理。
四、交通事故涉及多輛事故汽車時,請求權人得擇一事故汽車之保險公司提出申請。
如果不知如何申請,可向特別補償基金或任一保險公司詢問。
傷害醫療給付:每人每一事故給付總額以20萬元為限
(1)急救費用:救護車及隨車醫護人員費用。
(2)診療費用:須檢具診斷證明書 、就診醫療機構出具之醫療費用收據,如為影本,應加蓋與正本
相符及醫療機構收據專用章、相關支出憑證。
1. 屬於全民健保範圍給付之項目:由受害人自行負擔之費用(即部分負擔)
2. 掛號費
3. 診斷證明書費:以申請補償之必要者為限。
4. 住院之病房費差額:所住病房與健保病房之差額,每日以1,500元為限。
5. 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
6. 義肢器材及裝置費:每一上肢或下肢,以5萬元為限。(限住院期間,免附收據)
7. 義齒器材及裝置費:每缺損一齒以1萬元為限。但缺損五齒以上者,以5萬元為限。
8. 義眼器材及裝置費:每顆以1萬元為限。
9. 其它經醫師認為治療上必要之醫療材料(含輔助器材費用)及非具積極性治療之裝具:以2萬
元為限。
(3)接送費用:指轉診、出院及往返門診交通費用。 (上限2萬元)
1. 轉診交通費用依診斷書之記載轉診需要核付。
2. 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搭乘計程車自住家往返醫院所付交通費計算,以2萬元為限。
(4)看護費用:受害人於住院期間因傷情嚴重所需之特別護理費及看護費等。但居家看護以經合格
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斷書必須註明〝需專人看護(+需求天數)〞,此理賠申請才會予以受
理)。
1. 普通病房之看護費用,除聘請看護人員之外,若由親屬看護時,仍得申請。
2. 每日以1,200元為限,但不得逾30日
3. 若由親屬看護,請提供記載擔任看護親屬之姓名、親屬身分關係、地址、及看護期間之書面
說明代替,填寫看護証明單。